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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肉鸡示范场国有产权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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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及秦皇岛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秦皇岛市肉鸡示范场整体国有产权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转让,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

欢迎有意者前来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秦皇岛办事处报名咨询。

报名登记时间:200971日至200972817:00

转让方联系人:刘世军 

转让方联系电话:0335-3644649

咨询电话:0311-87015829/38

报名联系人:史学儒  祁东霞     
    
报名电话:  0335-3609409  3614181
    
报名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迎宾路98号金属大厦一楼 

  

一、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秦皇岛市肉鸡示范场是1987年组建的国有中型一类企业,是我市“菜篮子”工程之一。注册资金3384万元,位于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关城东路30,原主营业务为生产加工肉鸡系列食品。后由于市场“滑坡”,企业经营遇到困难,经市政府引资,于19953月份与泰国正大集团合资成立了“秦皇岛正大有限公司”,该场以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入股,现持有合资公司23%的股权。合资后至今该场利用剩余的部分资产及合资企业提供的废弃物鸡毛、鸡肠进行深加工生产,维持企业运转,解决200多名职工的生活问题。

该企业现有职工21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02人,按政策符合承诺等退28人,离岗退养19人,自谋职业29人,解除劳动合同31人,军转干部1人。另有享受遗属补助的11人。

二、产权转让批准情况:

根据秦皇岛市委、市政府秦发[2003]8文件要求及相关政策规定,秦皇岛市国资委以秦国资政[2004]140文件,批复秦皇岛市肉鸡示范场国有产权面向社会承债式整体公开转让。

三、资产评估情况:

20071130日为基准日,根据河北仁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冀仁达评报字[2008]010号),秦皇岛市肉鸡示范场国有产权评估结果为:资产18618.50万元(含土地使用权),负债10131.00万元,净资产8487.50万元。以上评估结果已经秦皇岛市国资委核准备案。鉴于该企业长期亏损严重,经秦皇岛市政府市长会议[市纪(2008)120]研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进行延期审计,核实亏损数额(若重新评估,亏损额更大),所以该企业不再进行重新评估,资产评估数额按照原先备案的数额确定。

四、土地剥离情况

秦皇岛市肉鸡示范场纳入评估范围的土地总面积为703.71亩,评估价值为14118.90万元,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纪要[市纪(2008)120]同意秦皇岛市肉鸡示范场从企业总资产中剥离土地430.46亩(评估价值8470.52万元),分别为,秦籍国用1994字第085号地剥离34.03亩,评估价值704.94万元;秦籍国用1994字第086号地110亩,评估价值2271.02万元;秦籍国用1994字第088号地286.43亩,评估价值5494.56万元。

五、转让底价和转让方式

1、转让底价。经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批准,从企业净资产中剥离出土地使用权8470.52万元,企业实际可出售净资产为16.98万元。经秦皇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的职工安置费及拖欠费用共计662.46万元,确定转让底价为662.46万元。

2、转让方式。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时,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拍卖方式转让。

3、价款支付,成交价款须在草签产权转让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打入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秦皇岛办事处指定账户。

六、受让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法人、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公开转让。

1、按照报名须知提出的要求,一次性交纳300万元保证金。

2、必须妥善安置职工,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安置费。

3、企业法人参与受让,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4、自然人参与受让,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在大中型畜牧企业担任场长(总经理)、副场长(副总经理)五年以上连续任职经历。在提供改制后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时,应一并提交与本规划相关的自有核心技术、专利或科技成果(已被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获奖或列入国家星火计划等),有充分的论据证明本规划实施后对企业未来的发展能起到决定作用,规划的先进性、可行性应得到有关专家的评审认定。

5、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受让的,联合体中至少有一方的条件达到上述要求。

七、 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的资料

1、收购方案,其内容包括:

1)落实职工安置方案的具体办法和保证措施。

2)落实所承担债务的实施方案。

3)改善经营管理,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的具体方案和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2、出具同意按照秦皇岛市肉鸡示范场职代会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妥善安置职工,及时足额发放职工安置费(含超过政府规定标准的171.50万元)及拖欠费用的承诺函。

3、出具承接原秦皇岛市肉鸡示范场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的承诺函。

4、若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还需提交如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基本情况介绍文件(主要是企业规模和经营状况)、2006年—200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简历。

2)股份制企业须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原件。

3)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4)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须单独提供各自的基本情况说明、授权书和联合投资的协议文件原件。

5、若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还需提交:

1)身份证明、任职资历证明、个人简历。

2)两个以上自然人联合参与受让的,须单独提供各自的身份证明、简历和联合投资的协议文件原件。

3)与改制后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关的自有核心技术、专利或科技成果(已被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获奖或列入国家星火计划等),并论证本规划实施后对企业未来的发展能起到决定作用。

4)若意向受让方为以管理层为代表的秦皇岛市肉鸡示范场内部职工集体,还需提交:受让代表推举函、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个人简历、任职资历证明。

八、管理层受让情况

秦皇岛市肉鸡示范场现任法定代表人张维金拟联合企业内部职工共同受让秦皇岛市肉鸡示范场整体国有产权,管理层明确表示,只和职工一起组成联合受让方,不以其他形式参与受让。管理层承诺不改变原企业主营业务,不对企业进行重大重组。

九、重大披露事项

1、按照原企业与秦皇岛市博霖饲料有限公司的协议,受让方须一次性支付给秦皇岛市博霖饲料有限公司债务款240万元。

2、至2009519日,市肉鸡示范场已偿还河北信息产业投资公司贷款311.84万元,剩余债务为198.03万元。

3、鉴于本次承债式整体转让市肉鸡示范场国有产权,该企业最大债权人农业银行未出具同意公开转让的书面意见,而现有两块从总资产中剥离的土地为原企业向农业银行贷款时的抵押物,如受让成功方与农业银行达不成还款协议,则必须以受让成功的土地等有效资产与相关部门签订抵押协议并办理抵押登记。与农业银行达成还款协议或以受让成功的土地等有效资产与相关部门签订抵押协议并办理抵押手续后方可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4、改制基准日后损益由受让方承接。

5、超过市委市政府 [2003]8号文件规定标准的差额部分的职工安置费用171.50万元未计入转让底价,该部分安置费由收购方承担并分期支付给职工。

6、具体情况见秦皇岛市肉鸡示范场产权转让报名须知、产权转让书、产权出售说明书。

 

                                20097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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