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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输送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国有产权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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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承德市人民政府批准,承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承德输送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国有产权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公开转让,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

欢迎有意者前来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报名并了解具体情况。

报名登记时间:2010115日至201021117时。

联系人:张鸥

联系电话:0311-87015829/38

 

 

一、企业基本情况

承德输送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承输集团公司”)是承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承德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于198451,注册地址:承德双滦区双塔山,注册资本:19251万元。法定代表人:韩建峰。公司经营范围:物料输送系统产品、高效节能水泥生产成套设备、起重机、矿山洗选设备等产品的制造、安装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氧气、氩气、混合气制造,进出口业务;房屋出租、风力发电设备。

二、产权构成

承输集团公司全部资本为国有资本,资本结构属单一国有产权,本次产权转让为公司整体国有产权。

三、财务、资产状况

20081130为评估基准日,承输集团公司经承德市国资委备案后的资产评估结果为:资产总额17477.06万元,负债总额16492.23万元,净资产984.83万元。后又对200811302009930的相关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经承德中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09930承输集团公司的资产总额17379.94万元,负债总额16561.72万元,净资产818.22万元。

四、企业改制行为的批准情况

承德市人民政府以《关于同意承德输送机集团有限公司改制国有产权转让的批复》(承市政字[2009]242)文件批复, 同意承输集团公司产权公开转让

五、转让底价和转让方式

1、审计报告中承输集团公司其他应收承德输送机集团改制工作组544.69万元,为承输集团公司拍卖房产及部分材料的价款,已转给承德输送机集团改制工作组用于安置职工,该项从净资产中扣除。

剥离到承德市国资委的或有债务185万元。

扣除以上两部分款项后,承输集团公司可供处置净资产为88.53万元。

承德市国资委综合考虑承输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后,并经承德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确定承输集团公司整体国有产权转让底价为90万元。

2、承输集团公司整体国有产权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转让,广泛征集受让方。如果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报名受让,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名受让,采取拍卖方式组织转让。

六、转让条件

承输集团公司国有产权受让方须为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单位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并须具备和接受如下条件:

1承输集团公司全部债权债务由受让方承继;

2、承输集团公司其他应收承德输送机集团改制工作组544.69万元,为承输集团公司拍卖房产及部分材料的价款,已转给承德输送机集团改制工作组用于安置职工,该项从净资产中扣除,受让方不得再主张此项债权;

3、剥离到承德市国资委的或有债务由承德市国资委监管并主张权益。此项或有债务的处置按照承国资字[2009]93号文相关意见执行;

4、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缴纳保证金30万元(保证金不计利息),受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后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5、承输集团公司国有产权转让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七、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的材料

1、《受让意向登记表》;

2、认同所有转让条件的承诺函;

3、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等;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

4、企业法人提供经审计的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5、企业同意收购承输集团公司国有产权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注:报名时企业请提交所有证件的原件,审查后退回)

八、转让价款支付

受让方在签订承输集团公司国有产权转让合同十日内,一次性以现金方式将转让价款支付至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专用结算账户。

 

 

 

 

 

 承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