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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检所检测用房公开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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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河北省财政厅批准,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承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检所检测用房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处置,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

欢迎有意者到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报名并了解具体情况。

详细信息请登录河北产权网(www.hbcqw.org.cn)。

报名期限:2010514日至20106月10日

项目联系人:张建峰 沈咏清 联系电话:0314- 2023342 2553139

          史战修 高俊平 联系电话:0311-87015832

 

 

一、转让资产情况

承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检所检测用房位于承德市大老虎沟,房屋建筑面积742.16平方米(房产证号:承房权证双桥区(公)字第20040024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1575.17平方米(土地证号:承市国用(2004)第0066号),土地为国有划拨土地。

二、资产处置批准情况

河北省财政厅以冀财字〔20107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国有资产处置事项的批复》中批准承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检所检测用房在河北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处置。

三、转让底价

该办公楼评估价为253.29万元,转让底价为评估价。

四、公开转让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企事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向受让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财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两年或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关于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需向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缴纳保证金二百万元(不计利息)。

2)意向受让方经公开竞价成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缴纳的保证金转为标的物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成交后受让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剩余价款时,其缴纳的保证金转为违约金,违约金一部分用于支付竞价费用,另一部分作为转让方的赔偿金。

3)经公开竞价未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无息返还意向受让方。

4、经公开挂牌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时,以协议转让方式交易;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拍卖或电子竞价方式交易。

5、转让价款支付:资产转让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将全部价款付清。

五、其他事项

受让方承担挂牌交易费用。受让方负责办理资产过户相关手续,转让方负责协助配合,资产过户相关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特别提示:本房产所占用土地为国有划拨土地,受让方负责土地变更所有费用。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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