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对其所有的海南金鑫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具体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金鑫公司成立于1995年1月20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60000000073643,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王春生,住所:海口市和平大道回龙小区AO别墅,经营范围:有色黑色金属原材料及产品,五金工具,家用电器,化工原料及产品(专营除外),矿产品(专营除外),建材,普通机械,汽车配件的销售。(凡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转让标的企业核心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土地面积为200000平方米,土地权证编号:定安国用(1995)字第448号,土地位置:定安县南丽湖,土地用途:旅游用地,准用年限69年;房屋建筑物面积为2195.12平方米,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二、转让标的企业股权构成情况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三、内部决策、行为批复情况 本次转让行为已通过内部审议形成决议,并得到了安徽省国资委的批准(皖国资产权函[2009]356号)。 四、转让标的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转让标的评估报告已报经安徽省国资委备案。 根据安徽正信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皖正信评报字天评报字[2010]第003号),海南金鑫有限公司资产总额评估值为7476.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09.38万元,固定资产:221.97万元,土地使用权:5745.40万元),负债总额评估值为0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7476.75万元。评估基准日2009 年11月30日。 五、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近三年无违反法律或商业道德的行为;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 、公告期限 自公告刊登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七、挂牌价格 人民币9509万元。 八、受让登记 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并携带以下资料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提出竞买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1、产权意向受让申请登记表;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近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银行资信证明,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受让的批复(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及资金能力证明; 4、本公告第五条要求的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盖有本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九、交易方式 1、挂牌期满,如产生一个合格竞买人,在不改变受让条件的前提下,采取协议方式撮合交易; 2、挂牌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合格竞买人,采取竞价方式组织撮合交易。 十、特别事项说明 1、金鑫公司房屋建筑共4项,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2、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期间的经营性盈亏由转让方享有或承担; 3、未尽事宜详见《海南金鑫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民 电话:0551—2871612 传真:0551—2871600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 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