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政府批准,受廊坊市广阳区文化体育局委托,廊坊市广阳区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整体产权在廊坊市产权转让市场公开转让,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受让方。欢迎有意者前来报名并了解具体情况。 报名登记时间:2011年12月29日至2012年2月1日 报名地点:廊坊市新华路215号 联系电话:0316-2223318 网址:www.lfcqzr.net.cn 联系人:郝女士
廊坊市广阳区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以下简称电影公司)整体产权转让已经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3号令)以及我市有关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的规定,廊坊市产权转让市场负责办理电影公司整体产权转让交易手续。根据产权交易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廊坊市广阳区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成立于1979年,位于建国道17号,注册资本42.5万元。该企业隶属广阳区文化局,主营电影影片发行和影院放映,是实行企业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电影公司此次转让的主要资产包括: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 1、机器设备为放映设备及舞台布景灯光等,总价值355,645.40元。 2、房屋建筑为建国道17号和53号共两部分。 第一部分:位于建国道53号,总面积 第二部分:舞台、礼堂、二层商业及通道。舞台和礼堂位于建国道53号,建筑面积分别为 3、土地使用权位于旱桥街11号,国有划拨性质文体娱乐用途,使用权面积1548.5平方米,总价值7,794,200.00元。 二、产权转让批准 电影公司产权转让已经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政府以[2011]110号文件批准,职工安置方案已经廊坊市广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同意。 三、评估情况 经廊坊市华信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截至 三、职工安置的相关情况 电影公司现有在册职工26人,离退休职工16人(其中一人为离休人员)。职工安置费用共计8,595,951.88元,其他改制费用700,000元。 四、转让方式、底价 (一)转让底价 依据资产评估结果,确定此次整体产权转让底价为14,608,508.36元。 (二)转让方式 本次转让通过廊坊市产权转让市场公开进行。合格意向受让方为一个时,采取场内协议转让方式;合格意向受让方为两个及两个以上时,采取拍卖方式进行。 (三)价款支付 转让价款由受让方在合同签署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转让方(廊坊市广阳区文化体育局)。 五、受让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可以是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经营能力、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不得存在违纪违法的不良记录,经营期内未受过行政、司法处罚或违约事件,如有举报经核实后取消受让资格。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得存在违纪违法的不良记录,资金来源有保证。 意向受让方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 (二)本次转让涉及土地出让金、产权转让交易等所有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三)受让方须按照《廊坊市广阳区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改制方案》中的职工安置办法妥善安置职工。 (四)受让方报名时向廊坊市产权转让市场缴纳保证金400万元(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电影公司位于银河大桥东侧,廊坊影院南面的建筑面积 (二)未核销在建工程项目为电影公司 坐落于廊坊影院西侧的一栋四层砖混楼,账面值4,543,786.11元,该房产已抵顶他人债务。 (三)电影公司所属房屋所有权廊自字第1857号,曾于2008年被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2010年8月,经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同意对该项资产进行处置。 七、报名办法 意向受让方在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向廊坊市产权转让市场缴纳保证金,并提交下列规定材料: (一)企业法人提交的材料 1、《受让意向登记表》及承诺函; 2、企业法人相关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企业简介、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近期纳税申报表及完税证明复印件; 3、企业同意购买电影公司整体产权会(或董事会)决议等相关资料; 4、资金实力、融资能力、支付能力和信用描述; 5、认同转让条件承诺书; 6、转让方和产权转让市场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自然人报名提交的材料 1、《受让意向登记表》及承诺函; 2、自然人证明文件:自然人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多人联合报名时须提交委托书及联合受让协议)、买受资金的相关证明; 3、报名者简历(包括以往经营业绩); 4、意向受让方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的陈述和承诺;良好商业信用的陈述和承诺。 注:以上所需提交的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欢迎有意者前来报名并了解详细情况,转让交易方式将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确定,以本公告发布后有效期内报名人数为准,不再另行公告。 廊坊市广阳区文化体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