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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取消26项行政审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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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20033月31日电,中国人民银行又取消了26项行政审批项目。

  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人士31日介绍,这次取消的26项行政审批项目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作出的。今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停止执行了25项行政审批项目。今后,人民银行将继续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公开、公平、高效的原则,逐步清理有关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完善管理,改进服务,提高效率。

  中国人民银行这次停止执行的26项行政审批项目分别是:经营已退出流通的人民币审批、人民币伪钞鉴别仪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黄金收购许可、黄金制品生产、加工、批发业务审批、黄金供应审批、黄金制品零售业务核准、白银进口(境)审批、贷款证发放核准、贷款证变更核准、贷款卡变更核准、贷款证解停核准、贷款卡解停核准、银行汇票业务准入与退出审批、外资金融机构代表处展期审批、政策性银行支行副行长任职资格备案、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副行长任职资格备案、从事金融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格审查、商业银行票据承兑类中间业务审批、商业银行开出信用证类中间业务审批、商业银行担保类中间业务(包括备用信用证业务)审批、商业银行贷款承诺类中间业务审批、商业银行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类中间业务备案、商业银行代理资金清算类中间业务备案、商业银行代理其他银行银行卡的收单业务(包括代理外卡业务)类中间业务备案、银行外汇业务非主管人员从业资格认证、非国有商业性银行罚款代收机构确定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停止执行的26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来源:人民银行网站


 

 

     

     

1

经营已退出流通的人民币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8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非法买卖人民币的通知》(国办发明电〔199728号)

2

人民币伪钞鉴别仪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

《国务院批转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反假货币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19968号)

3

黄金收购许可

《国务院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的通知》(国发〔1983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取缔自发黄金市场加强黄金产品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473号)

4

黄金制品生产、加工、批发业务审批

《国务院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的通知》(国发〔1983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取缔自发黄金市场加强黄金产品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473号)

5

黄金供应审批

《国务院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的通知》(国发〔198395号)

6

黄金制品零售业务核准

《国务院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的通知》(国发〔198395号);《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黄金制品零售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1329号)

7

白银进口(境)审批

《国务院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的通知》(国发〔198395号);《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关于印发<白银进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1999414号)

8

贷款证发放核准

《贷款证管理办法》(银发〔1995322号)

9

贷款证变更核准

《贷款证管理办法》(银发〔1995322号)

10

贷款卡变更核准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银发〔1999281号)

11

贷款证解停核准

《贷款证管理办法》(银发〔1995322号)

12

贷款卡解停核准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银发〔1999281号)

13

银行汇票业务准入与退出审批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1997年第2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办法><银行汇票业务准入、退出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2000176号)

14

外资金融机构代表处展期审批

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第8号)

15

政策性银行支行副行长任职资格备案

《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0〕第1号)

16

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副行长任职资格备案

《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0〕第1号)

17

从事金融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格审查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2000228号)

18

商业银行票据承兑类中间业务审批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1〕第5号)

19

商业银行开出信用证类中间业务审批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1〕第5号)

20

商业银行担保类中间业务(包括备用信用证业务)审批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1〕第5号)

21

商业银行贷款承诺类中间业务审批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1〕第5号)

22

商业银行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类中间业务备案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1〕第5号)

23

商业银行代理资金清算类中间业务备案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1〕第5号)

24

商业银行代理其他银行银行卡的收单业务(包括代理外卡业务)类中间业务备案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1〕第5号)

25

银行外汇业务非主管人员从业资格认证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银行外汇业务管理规定>等规章的通知》(〔97〕汇政发字第06号);《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国家外汇管理局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职能划入中国人民银行的通知》(银发〔1998355号);《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对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职责划分的通知》(银办发〔1998112号)

26

非国有商业性银行罚款代收机构确定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罚款代收代缴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字〔1998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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