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 关于石家庄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受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委托,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拟处置以下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注册资本、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东方石家庄办事处或省产权中心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东方联系人: 肖辉、朱家恺 联系电话: 0311-88611948、88611029 产权联系人:高先生 张女士 联系电话:0311-87010803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77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0311-88612091(东方石家庄办事处纪检监察部门)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及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