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以下简称“我办”)拟处置以下债权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资产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告的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涉及6个地区,共523户企业,金额(本金)共计14111.24万元。 (附表) 本次公告的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且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支付能力; 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欢迎各界投资者与我办联系人进行接洽。一旦达成处置合作意向,我办将尽快根据相关规定启动处置程序。 联系人:高先生 张女士 联系电话:0311-87010803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612室 邮编:050000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 二OO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