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资产 > 重点项目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关于河北奥星集团药业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宣化区供水总公司债权的处置公告

来源: 时间: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

关于河北奥星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张家口市宣化区供水总公司债权的处置公告

(单户债权类项目)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以下简称“我办”)拟处置以下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表一: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

序号

债权名称

所在地

币种

本金

利息

担保情况

 当前

资产状况

1

河北奥星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石家庄

人民币

4171.51万元

1055.57万元

土地抵押:1证号为冀新他项(2004)第360号土地,面积约300亩;2、证号为冀新他项(2004)第418号土地,面积约263亩。房产抵押:企业自身房产,面积为32714.46平米,房屋他项权证号为新房他字第20045003号。设备抵押:企业自身生产设备207套,证号为(2007)新工商抵登字第006号。担保企业: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保金额871.51万元。

正常经营

2

张家口市宣化区供水总公司

张家口市宣化区

人民币

1821万元

231.04万元

宣化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正常经营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支付能力;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办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联系人: 卢根发、张军、王彬

联系电话:0311-886120938861173588611717

邮件地址:zhangjun@coamc.com.cn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832123

邮编:050000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77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监察审计部)

          0311-88612091(石家庄办事处办公室)

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部驻河北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电话:0311-83050717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电话:0311-87938420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

                                        2009年9月10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