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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产权交易2009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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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  主办                2009831

 

新闻博览

◇国务院会议研究部署应对气候变化有关工作

中国以财政支持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结构调整

热点聚焦

◇企业改制重组中“要旗帜鲜明地维护职工利益”

★业界动态

◇河北省金融办组织相关部门赴吉林长春调研股权托管及股权质押融资

◇中国产权市场信息化建设研讨会在昆明召开

2009年拍卖理论研讨会关注电子技术在拍卖中的应用

◇知识产权质押 叫好如何叫座

◇非时政类媒体一律转企业改制

转让公告

  ◇河北衡水远大集团有限公司、河北衡水远大集团棉纺织总厂整体产权转让公告

◇石家庄饮食集团公司国有产权转让公告

◇石家庄市农业机械厂国有产权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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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  邮编:050000

电话:(031187016156 87010805 87015618       传真:(031187010891

http://www.hbcqw.org.cn

E-mail: hbcq@hbsa.gov.cn

 

   新闻博览

 

国务院会议研究部署

应对气候变化有关工作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9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发展改革委关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情况的报告,研究部署应对气候变化有关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草案)》。

会议强调,我国将继续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基本框架,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主张哥本哈根会议应严格遵循巴厘路线图授权,进一步加强《公约》及《议定书》的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统筹考虑减缓、适应、技术转让和资金支持。我们从国情和实际出发,承担与我国发展阶段、应负责任和实际能力相称的国际义务,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要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要立足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科学发展,统筹考虑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统筹考虑国内和国际两个大局,统筹考虑当前利益和长远战略,全面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开展广泛有效的国际合作,推动哥本哈根会议取得积极成果。下一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把应对气候变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适应气候变化目标作为各级政府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的重要依据。(二)抓好国家方案的落实。努力实现“十一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可再生能源比重提高到10%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20%等目标。在“十二五”期间继续完善和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三)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紧密结合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决策部署,培育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工业、建筑、交通体系。(四)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综合能力建设。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科技发展战略与规划,开展低碳经济试点示范,推动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高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措施的实施保障能力。(五)健全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体系。加快建立相配套的法规和政策体系,制订相应的标准、监测和考核规范,健全必要的管理体系和监督实施机制。(六)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继续对外开展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对话与交流,拓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渠道,加快资金、技术和人才引进,有效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的低碳技术和应对气候变化技术。

 

中国以财政支持

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结构调整

 

技术创新、结构调整是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动力,为此,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时,指出要逐步扩大中央财政预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规模,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结构调整、扩大就业。

    会议指出,要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央预算内技术改造专项投资和地方政府都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鼓励大型企业加强与中小企业协作配套。支持中小企业在科技研发、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软件开发、网络动漫等新兴产业发展。

据财政部介绍,2009年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将从39亿元增加到96亿元,积极帮助中小企业实现新的更大发展。今年5月,中国启动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据介绍,2009年第一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相关中小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重点支持轻工、纺织、电子信息行业中小企业的结构调整;装备制造、汽车、船舶、钢铁、有色金属、石化行业中小企业的专业化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物流企业仓储条件改造和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热点聚焦

 

企业改制重组中

“要旗帜鲜明地维护职工利益”

 

企业改制重组是为了增强活力,实现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中华全国总工会日前发出《关于在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中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强调了国有企业在改制重组中应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切实尊重职工民主权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证企业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陈荣书说,当前我国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伴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加快,一些地方企业改制重组愈加频繁。许多企业通过改制重组获得改革发展的动力,重新焕发生机和活力。但值得关注的是,少数企业在改制中,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履行民主程序,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职工利益受损,有的企业甚至引发了群体性事件,给企业和地区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稳定造成了不利的影响。

    “国有企业改革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涉及企业劳动关系重大调整,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陈荣书说,“各级工会要旗帜鲜明地支持企业改革,旗帜鲜明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通知》中特别强调,“要将改制方案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职工的裁减和安置方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不应实施;既未公开又未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定视为无效。”

    陈荣书说,在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中,各级工会要协助和监督企业将改制方案、兼并破产方案、职工分流安置方案等企业重大决策问题,及时向职工群众公开,充分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督促企业在实施改制时,将企业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结果,向职工群众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

    

★业界动态

 

河北省金融办组织相关部门

赴吉林长春调研股权托管及股权质押融资

 

2009831日,河北省金融办证券处王河山处长、省人民银行货币信贷处张新文副处长、省工商局外资处李雨昌副处长、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总裁王彪等一行7人赴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调研。在参观吉林产春产权交易所后,与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主任谭志刚、副主任李修松、托管中心副总经理孔大勇进行座谈。听取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吉林省股权登记托管中心的基本情况、托管业务开展情况以及为托管企业服务方面主要工作情况的介绍。宾主就股权托管工作如何开展好相关业务工作并赢得企业信赖、搞好为托管企业股权质押融资化解融资难等相关增值服务、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如何支持等问题进行热烈讨论。

通过调研,对吉林省如何开展好股权托管,并以此为依托发展股权质押融资等业务,支持企业发展等相关工作有了更进一步认识,对河北省开展相关工作具有较大借鉴意义。

中国产权市场信息化建设研讨会

在昆明召开

 

2009818日,产权交易E时代——中国产权市场信息化建设研讨会在昆明召开,这是产权界20多年来第一次就信息化建设召开的全国规模的盛会。此次会议由天津滨海研究院主办,昆明产权交易中心和北京金点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办,《产权导刊》和新浪产权协办。全国共有30多家产权交易机构以及北京大学、信息化系统软件开发公司等近70名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信息部副经理高岚、产权交易部邓楠参加了会议。会上发布了由天津市滨海研究院和北京大学中国产权交易机构信息化水平调研组共同完成的《中国产权交易机构信息化水平调研报告》,与会代表就产权市场信息化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交流和研讨。

会议指出,信息化水平的高低,不但直接体现了产权交易机构的服务能力和竞争实力,而且也必将深刻影响着未来产权交易市场的走向。正确分析信息化带给产权交易行业的机遇和挑战是我们正确决策的前提。当前中国产权市场信息化建设还处在起步阶段。我国产权交易机构的信息化建设水平目前总体上处于中级水平,与国内其他行业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化投入经费来源不稳定,缺少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重硬轻软。

  今年71日正式实施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准确清晰的界定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规范流程和具体操作标准,中国产权交易市场即将进入标准化时代。但是,虽然绝大多数产权交易机构都建有自己的门户网站,但是大多数网站的功能还局限于信息发布和收集,产权交易的核心业务尚未在网上实现。因此,中国产权市场的信息化正在路上,需要逐步前行。未来三年的信息化建设重点比较明确,依次是软件平台建设、总体架构建设。另外,资源建设和网络建设也受到重视。

    

2009年拍卖理论研讨会

关注电子技术在拍卖中的应用

 

200982021日,中国拍卖业协会在黑龙江哈尔滨组织召开了2009年拍卖理论研讨会,来自全国各地的拍卖企业代表20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会议邀请了全国人大法制办、商务部工交民事司的领导,中国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的专家学者,以及全国各知名拍卖企业老总,IT行业人士,就“电子技术在拍卖中的应用”等相关问题,展开了深入的专题研讨,重点研讨了电子竞价在拍卖中的应用及其法律问题,从法律、经济、电子商务、网络技术等多方面,进行了多方位的剖析与探讨。与会代表一致认为,电子技术为传统拍卖带来了新的挑战、新的机遇,无论是从拍卖前期准备,还是拍卖会的主持,到拍卖最终确认等多个环节,都有着前所未有的巨大的改变空间和冲击力度。会议呼吁拍卖行业要高度重视电子技术对拍卖行业的影响,提高拍卖行业的电子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消除目前因技术手段缺失而造成的拍卖业务流失的隐患,创造出更加公开、更加规范、更加透明的运作机制,将传统的拍卖赋予现代电子技术的先进功能,使拍卖借助于电子技术实现新的更高的跨越。

 

知识产权质押 叫好如何叫座

 

 

国家知识产权局自今年11日在全国启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并确定了第一批试点单位,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却“叫好不叫座”。 究其原因在于银行有时候宁愿“因噎废食”,也不愿冒风险。而金融生态环境“发育不良”,相关立法不完善等,是风险产生的根本原因。

截至目前,北京市共有40多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专利权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贷款余额近4.53 亿元。“放到全国来看,这份成绩单是最好的;但与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旺盛的融资需求相比,还差得很远。”北京市科委副主任王荣彬说,“特别是专利权质押贷款,只有1个多亿,与北京2008年发明专利数量居全国首位的地位极不相称。”

  对全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20061030日值得纪念:这一天,全国首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在北京诞生,柯瑞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凭借其发明专利权,从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获得150万元的贷款。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最关键的是风险管控。”经过多方调研,交行北京市分行联合北京市经纬律师事务所、连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设计出一套知识产权贷款模式:评估公司对专利权等质押物进行价值评估,律师事务所进行合法性评估,担保公司根据他们的评估结果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银行据此向企业发放贷款;一旦企业不能按时还款,先由担保公司垫付欠款,再根据情况区分责任、分别处置。于是,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融资新产品——“展业通”在交行北京市分行正式推出。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成功率如此之低,除了兼备创新性和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相对较少外,更在于严格的风险管控造成门槛太高。为降低风险,中介机构、担保公司和银行等在操作时慎之又慎,控制得紧而又紧,宁愿“因噎废食”,也不愿冒风险。

  即便是贷到款的企业,也有许多难言之隐——

  融资比例太低。发明专利权的授信额不超过评估值的25%,实用新型专利权不超过15%,商标专用权不超过30%;最高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期限一般是1年。

  融资成本过高。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成本包括:贷款利息、评估费1.25%、律师费1.25%、担保费1.5%,成本过高。

  如何改变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步履维艰的尴尬局面?

  专家指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叫好不叫座”的根本原因,是金融生态环境“发育不良”:企业诚信、知识产权保护、合理授权使用等很不理想;知识产权相关立法不完善、执法不到位;缺乏公开、公正、公平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与交易规则,质物处置没有出口。因此,银行监管部门应尽早制定针对商业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专门指导意见,包括:制定相应监管标准、专门的质量管理规定,设定特定风险容忍度,出台特别操作规范、明确免责范围等等。另外还有一些应及早突破的关键问题:尽快健全有关法规,目前实施的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登记办法都是10多年前制定的;设立风险补偿基金,以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风险覆盖能力;大力发展中介机构。

 

非时政类媒体一律转企业改制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821日在大会讲话中要求,进一步推动思想的新解放,加快新闻出版体制改革步伐。要充分认识到,一味固守原来的模式,脱离技术发展的新形式,不大力发展数字出版,新闻出版业就不会有大发展。

  明年年底前要全面完成所有出版社的转企改制任务。目前发行领域96%以上都完成了转企任务,下一步的主要任务是培育大型骨干发行集团,建立连锁经营的新业态,推广网络结 算新技术,打造网络结算平台,推行电子商务。

  非时政类媒体一律转企改制,实行公司化运作;时政类媒体,一律实行企事分开、采编经营分开;新闻网站要全部转企改制,推动我国媒体传播能力的提高。现在办报、办刊、办出版社、办印刷厂都是不相通的,今后要坚决打破按地区、按部门、按行政级次配置出版资源、设置出版机构的模式。以市场为依托,以资本为纽带,破解中央、地方、高校出版社“三国演义”的格局,鼓励出版集团进行兼并重组,支持发行企业兼并收购出版单位,在结构调整中彻底打破传统布局。“走出去”模式要有新突破,要运用新手段打造新型市场主体,建立并拓宽新型渠道,扩大中华文化的世界影响力。参加国际书展等重要版贸输出活动,要以企业为主体运作。不管是国有出版企业,还是民营文化机构,只要是产品外销,政府都支持。

  要把组建跨地区、跨媒体、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大型出版传媒集团作为一项重要举措。先把龙头企业建起来、选出来,再从中选拔市场投资主体,下一步打造成战略投资者。同时,还要从业外引进战略投资者。要建立完备的市场要素体系,建立产权交易平台和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完善融资、担保、人才等市场要素。不仅要把民营资本吸引到新闻出版发展上来,而且要充分与金融机构合作,利用国家的金融政策支持新闻出版产业发展。

 

转让公告

 

河北衡水远大集团有限公司、河北衡水远大集团棉纺织总厂整体产权转让公告

 

经衡水市人民政府准,衡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河北衡水远大集团有限公司、河北衡水远大集团棉纺织总厂整体国有产权作为一个转让标的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欢迎有意者前来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报名并了解具体情况。

报名登记时间:2009 8 18 日至2009 91417:00。报名联系人:赵玉红  联系电话:03118701582987015838

项目咨询:衡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梁洁   联系电话:0318-2123381 6990602   

一、企业基本情况

1河北衡水远大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衡水远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远大集团有限公司)系以棉纺织为主业的集团公司,成立于1996年,位于衡水市和平西路22号,工商登记注册资本10540万元。该公司没有实际生产和经营。

2、河北衡水远大集团棉纺织总厂

河北衡水远大集团棉纺织总厂(下称棉纺织总厂)的前身系地区棉纺织厂(建于1968年),位于衡水市和平路22号,注册资金10500万元,现有职工4731人(其中离退人员1029人),规模为6万纱锭,布机1000台厂房及附属用房5万平方米,占地120亩。主机设备的80%购置于2001年以后,装备水平较先进,拥有三套四线青岛产清梳联、比利时产无梭织机、日本产自动络筒机、德国产浆纱机、瑞士产精梳机,年产高档布料、装饰布、坯布3000万米,年产中高棉纱、混纺纱8400吨。

棉纺织总厂下设两家子企业:

1)河北远大金利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远大金利物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位于衡水市和平中路24号,注册资本1267万元,远大集团棉纺织总厂控股60%,职工持股40%。公司拥有商业用房约2万平方米,出让商业用地约70亩,主要从事自有房屋的租赁。

2)衡水远大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衡水远大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为棉纺织总厂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03月,位于衡水市和平中路24号,注册资本360万元,主要经营棉纱、坯布的进出口业务。

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批准情况

2009814日,衡水市人民政府以衡政函[2009]104号《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河北衡水远大集团有限公司、棉纺织总厂改制资产处置方案>的批复》批准了该转让行为。

三、资产评估情况

(一)资产状况

截止2009531日(新资产评估基准日),河北华宏益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两公司进行了评估并经市政府国资委核准,经核准的资产评估结果(含土地资产):远大集团有限公司、棉纺织总厂两个改制主体的净资产合计为17616.59万元。具体如下:

1、远大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9992.76万元,总负债595.13万元,净资产9397.63万元。

2、棉纺织总厂总资产34540.34万元,总负债26321.38万元,净资产8218.96万元。

棉纺织总厂下设两个子公司的评估结果(已包含在远大集团棉纺织总厂资产评估结果中):

1)金利物业股份有限公司(棉纺织总厂持股60%总资产14950.72万元,总负债3354.52万元,净资产11596.19万元。

2)进出口有限公司资产状况(棉纺织总厂全资子公司)总资产189.40万元,总负债45.45万元,净资产143.95万元。

(二)土地资产处置(土地评估价值已包含在上述评估结果中)

远大集团有限公司及棉纺织总厂《土地处置方案》已由市国土资源局审核。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共登记土地15宗,(土地证15个),经勘测分成21块。其中列入改制的为10块,列入剥离范围的土地(包括家属院配套设施占地)11块。15宗土地登记总面积339485.88509.2亩)。参与本次改制的土地面积为170163.68255.5亩),评估价值为24204.16万元,列入企业改制资产。其余土地予以剥离。

(三)剥离资产

远大集团有限公司和棉纺织总厂需剥离资产984.04万元,其中:

1、对衡水市政府招待处的债权300万元。

2、未能认损但实际已收不回来的债权684.04万元。

四、转让底价及转让条件

(一)转让底价

远大集团有限公司和棉纺织总厂的转让底价为16633万元。

(二)转让方式

远大集团有限公司和棉纺织总厂整体国有产权作为一个整体项目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时,以转让底价进行协议转让;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转让方式。

(三)转让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能力,身体健康;

3)意向受让方是法人企业的,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资金实力和支付能力;

2、转让条件

1)远大集团有限公司、棉纺织总厂改制成立新公司(工商登记日)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包括或有负债),由改制后新企业承接;

2)意向受让方负责具体落实相关债务的承继,报名期间出具承继金融机构及其他相关债务的承诺书;

3)受让方应承诺受让标的企业产权后按照衡水市政府要求实施搬迁;

4)承诺并有实力在3年内将标的企业迁出市区并将生产规模扩大到20 万锭以上、2000台织机的意向受让方,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

5)意向受让方必须保证改制后的新公司接收原远大集团有限公司及棉纺织总厂所有愿意到改制后新企业就业的职工,并与之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职工,合同期限签订到法定退休年龄;

保证在改制后新公司就业的职工依法参加社会统筹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和住房公积金;

保证在改制后新公司内,为正常开展党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保证新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并为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6)意向受让方须按不低于“帐销案存”资产额10%的价格回购原企业“帐销案存”不良债权。

7)意向受让方负责管理原企业的未结问题及退休、内退职工的管理、服务;

8)意向受让方负责远大集团有限公司和棉纺织总厂原职工家属院的管理和维护;

9)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市国资委对新公司的组建、新公司履行产权转让合同、协议及发生的重大事项等进行跟踪、监督、检查,意向受让方及新公司须积极予以配合。

10)自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企业改制后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期间,因企业盈利而增加的净资产,上交衡水市国有企业改制基金专户;因企业亏损而减少的净资产,由市国资委用衡水市国有企业改制基金补足。

(11)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向省产权交易中心交纳保证金5000万元(保证金不计利息)。产权转让合同签订后,1000万元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用于履约或发生违规违约时作为赔偿相关主体损失的经济保证。

(四)转让价款支付

产权转让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将全部转让价款付清,汇入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五、债权、债务处理

远大集团有限公司、棉纺织总厂改制成立新公司(工商登记日)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包括或有负债)按转让条件第1条规定,由改制后的企业承继。

六、期后事项

自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企业改制后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期间, 市国资委和改制后新企业共同聘请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此期间国有净资产净增(减)额按转让条件第9条的约定处理。

七、报名与资格审查

1、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确定的公告期限内报名并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由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登记。

2、市国资委和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对登记报名者按照规定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具体情况,市国资委可委托中介机构对意向受让方进行企业诚信情况调查,意向受让方应主动配合接受调查。

3、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审查后有权向市国资委或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查询、了解改制单位相关资料和情况。

八、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的材料

(一)企业法人提交的材料

1、《受让意向登记表》;

2、受让方承诺函;

3、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国内意向受让方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等;国外意向受让方(含港、澳、台)须提供与上述文件功用相同的企业注册文件(包括中文译本)等。

4、企业简介,包括:

1)企业成立及历史沿革概况(以工商登记资料为准);

2)企业经营范围、产品及经营业绩情况;

3)企业组织结构图及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的股权结构图;

4)企业经营发展思路、战略规划。

5、企业经审计的最近两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政策说明等)、企业最近两年的纳税记录和资信证明。

6、企业同意收购远大集团有限公司、棉纺织总厂整体国有产权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7、意向受让方对受让该项目的企业发展规划;意向受让方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的陈述和承诺;良好商业信用的陈述和承诺。

(二)自然人报名提交的材料

1、《受让意向登记表》;

2、受让方承诺函; 

3、自然人证明文件:自然人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多人联合报名时须提交联合受让协议);合法资金来源证明;

4、报名者简历(包括以往经营业绩);

5、意向受让方对受让该项目的企业发展规划;意向受让方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的陈述和承诺;良好商业信用的陈述和承诺。

声明:对于本公告所披露内容及事项,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决定开展尽职调查并与出让方进行必要的沟通,并可就相关问题向出让方提出异议。如未向出让方提出异议,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知悉并认可本公告的内容。一旦签订产权转让合同,意向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产权转让方承担与此相关的责任。

 

石家庄饮食集团公司国有产权转让公告

 

受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石家庄饮食集团公司整体国有产权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欢迎有意者前来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报名并了解具体情况。

报名登记时间:2009831日至20099251700

联系人:张鸥  联系电话:031187015829/38

 

一、企业基本情况

石家庄饮食集团公司(以下称饮食公司)为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注册地址石家庄市健康路22号,注册资本438万元。经营范围:中餐、住宿、照相、食品加工等。现有职工4654人,其中:在职职工2246人,离退休职工2408人。拥有燕风楼烤鸭店、釜洋斋、中和轩等餐饮品牌。

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批准情况

根据2009823日石家庄市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第22次会议精神,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资委同意饮食公司整体国有产权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交易。

三、企业资产状况

1、资产评估情况。截止2008831日(评估基准日),经河北华宏益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经市国资委核准,企业资产总额19845.58万元(不含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负债总额26341.86万元,净资产-6496.28万元。

2、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情况。饮食公司纳入改制范围的土地共31873平方米(约47.8亩),使用权评估价值12068.18万元。

3、延伸审计。自评估基准日至2009731日(延伸审计基准日),企业因经营性亏损及拆迁补偿损益调增国有净资产3597万元。

上述3项合计,饮食公司用于转让的国有净资产为9168.9万元。

四、国有资产处置

(一)转让底价

转让底价1.2亿元人民币。

(二)转让方式

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时,以转让底价进行协议转让;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三)转让条件

1、独立企业法人,信誉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全面接受饮食公司职代会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及职代会形成的决议,妥善安置职工,维护职工队伍的稳定;

3、一次性付清饮食公司拖欠的各种社保费用本金;

4、报名受让饮食公司国有产权前向市国资委提交受让饮食公司国有产权后的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

5、服从市政府关于三年大变样的相关安排,承继市政府或企业签署的相关协议或约定,无条件执行市政府的拆迁政策;

6、饮食公司国有产权转让完成后设立的新公司承接企业原有的全部债权债务;

7缴纳8000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到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如违约则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计利息);

8、接受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资委及企业工会对受让方履行产权转让合同及组建新公司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9、承担饮食公司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的各项中介机构费用及交易税费。

五、职工安置费用支付

职工安置相关费用由饮食公司本次整体国有产权转让收入支付;如出现不足,由受让方承担。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1、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确定的公告期限内报名并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由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登记;

2、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资委与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对登记报名者按照规定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具体情况,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资委可委托中介机构对受让方进行企业诚信情况调查,受让方应主动配合接受调查;

3、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审查后有权向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资委或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查询、了解饮食集团的相关资料和情况;

4、转让价款支付:产权转让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将全部转让价款付清,汇入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七、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1、《受让意向登记表》;

2、认同所有转让条件的承诺书;

3、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国内意向受让方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等;国外意向受让方(含港、澳、台)须提供与上述文件功用相同的企业注册文件(包括中文译本)等。

4、企业简介,包括:

①企业成立及历史沿革概况(以工商登记资料为准);

②企业经营范围、产品及经营业绩情况;

③企业组织结构图及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的股权结构图;

④企业经营发展思路、战略规划;

5、企业经审计的最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政策说明);

6、企业同意收购饮食公司整体国有产权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7、对受让该项目应具有的资金实力、融资能力、支付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用的真实描述和承诺;

8、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报名时企业请提交所有证件的原件,审查后退回)

八、重要提示

进入具体交易程序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全面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和所有瑕疵。本公告内容与饮食公司改制相关批复文件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石家庄市农业机械厂国有产权转让公告

 

受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石家庄市农业机械厂整体国有产权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转让,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欢迎有意者前来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报名并了解具体情况。

报名登记时间:2009831日至20099251700

联系人:张鸥  联系电话:031187015829   87015838

一、企业基本情况

石家庄市农业机械厂(以下称农机厂)是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企业占地面积约114亩。1994年,农机厂以其全部有效性资产及46亩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作为长期投资组建市农机股份公司,占市农机股份公司34.462%的股权。企业主要产品为播种机械、秸秆切碎还田机械、秸秆青储收获机械、中耕(播种)追肥机械、旋耕(播种)机械和玉米联合收获机械等。企业现有职工901人,其中:在职职工415人,离退休职工486人。近几年来,由于历史包袱沉重、财务成本过高、资金投入不足、设备及产品更新缓慢等原因,企业经济效益逐年下滑,处于勉强维持状态。

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批准情况

根据2009823日石家庄市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资委同意农机厂整体国有产权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交易。

三、企业资产状况

1、农机厂68亩土地资产及相应负债。截至2008831日(评估基准日),经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经市国资委审核确认,农机厂资产总额3522.02万元(含68亩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3472.55万元),负债总额37.07万元,净资产3484.95万元。

2、农机厂持有市农机股份公司34.462%国有股权价值。经评估确认,市农机股份公司资产总额6414.35万元(含46亩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2371万元),负债总额7635.08万元,所有者权益-1220.73万元,资产评估基准日至延伸审计基准日(2009731日),市农机股份公司因经营性亏损减少国有股权价值137.03万元,国有股权价值调整为-558.23万元。根据《公司法》“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的规定,农机厂对市农机股份公司的长期投资资产因市农机股份公司的国有股权价值为负数而计价为零。

上述两项合计,农机厂用于转让的国有净资产为3484.95万元。

四、国有资产处置

(一)转让底价

转让底价3500万元人民币。

(二)转让方式

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时,以转让底价进行协议转让;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三)转让条件

1、制造业独立企业法人,信誉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无经济纠纷或诉讼;

2、全面接受农机厂2009816日职代会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和形成的决议,维护职工队伍的稳定并妥善安置职工;

3、市农机厂国有产权转让完成后成立的新公司承接企业原有的全部债权债务;

4、一次性付清农机厂(包括市农机股份公司)拖欠职工的各项费用及各种社保费用本金;

5、缴纳5000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到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如违约则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计利息);

6、报名受让市农机厂国有产权前与河北东旭机械公司就其收购市建投持有的市农机股份公司股权转让事项达成一致处置意见;

7、报名受让市农机厂国有产权前向市国资委提交受让农机厂国有产权后的发展规划,明确投资额度、确定项目建设;

8、接受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资委及企业工会对受让方履行产权转让合同及组建新公司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9、承担市农机厂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的各项中介机构费用及交易税费。

五、职工安置费用支付

职工安置相关费用由农机厂本次整体国有产权转让收入支付;如出现不足,由受让方承担。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1、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确定的公告期限内报名并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由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登记;

2、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资委与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对登记报名者按照规定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具体情况,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资委可委托中介机构对受让方进行企业诚信情况调查,受让方应主动配合接受调查;

3、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审查后有权向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资委或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查询、了解农机厂的相关资料和情况;

4、转让价款支付:产权转让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将全部转让价款付清,汇入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七、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1、《受让意向登记表》;

2、认同所有转让条件的承诺书;

3、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国内意向受让方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等;国外意向受让方(含港、澳、台)须提供与上述文件功用相同的企业注册文件(包括中文译本)等。

4、企业简介,包括:

①企业成立及历史沿革概况(以工商登记资料为准);

②企业经营范围、产品及经营业绩情况;

③企业组织结构图及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的股权结构图;

④企业经营发展思路、战略规划;

5、企业经审计的最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政策说明);

6、企业同意收购农机厂整体国有产权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7、对受让该项目应具有的资金实力、融资能力、支付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用的真实描述和承诺;

8、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报名时企业请提交所有证件的原件,审查后退回)

八、重要提示

    进入具体交易程序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全面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和所有瑕疵。本公告内容与农机厂改制相关批复文件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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