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本着“权责分明、流程公开、规范严谨”的原则,按照产权交易操作规程以及三级审核制度的总体要求,对产权交易业务所涉及到的部门、人员及工作职责、任务做出明确的岗位责任规定。
一、产权交易业务岗位责任制
1、业务岗位的总体职能:
产权交易部负责中心的产权交易业务。主要包括: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出让申请登记、申报材料审核、公开披露信息、受让咨询登记、受让资格审核、组织实施交易、出具成交凭证、交易情况统计和交易档案整理。
2、各岗位的主要职责:
中心根据产权交易的特点,实行“三级审核”制度,确保交易公平进行。即经办人初审、部门经理复审、分管负责人或领导班子终审的三级审核制度,确保产权交易严密、规范进行,实行权力分散、互相制约和监督的制度,确保不出现“一人说了算”的现象出现。
终审岗:中心总裁王彪同志负责产权转让成交确认书的签发和重大项目审批工作;中心副总裁岳士侠同志分管产权交易,负责一般项目的终审工作。
复审岗:赵玉红负责交易项目的复审工作。
初审岗:产权交易部科员于晓冬、张鸥负责出让申报材料初审、公告转让信息、提供信息咨询、报名受让登记等工作。
档案管理岗:产权交易部科员邓楠交易档案材料整理、交易项目统计等工作。
二、产权交易财务岗位管理责任制
1、财务岗位的总体职能:
财务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中心有关产权交易的保证金划入转出、转让价款支付、交易费用收取。
2、岗位职责:
审批岗:中心总裁王彪负责各项费用收支的最终审批。
审核岗:财务部经理韩志敏负责费用收支的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公告日期满后不再收取报名受让保证金、不提前退还保证金、交易结束后按合同约定准时支付交易价款、按照收费标准收取产权交易手续费、转受让双方合同履行完毕后及时退还交易保证金。
初审岗:产权交易部科员于晓冬、张鸥负责出让各项财务手续的初审,包括费用收支的数量计算、发票、收据的收取,以及款项出入的日期、与经办人的联系等。
产权交易业务与财务岗位责任制是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工作人员应将履行岗位责任的情况纳入本人年度总结内容。中心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责任制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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