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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产权交易管理系统正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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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办事处管理暂行办法》,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统一操作规则、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出具交易文件和统一监管制度”的业务操作模式,推动各地办事处业务快速发展,全面规范全省产权市场的同步运行,实现更高效、更便捷的监督与指导,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最新开发研制的“河北产权交易管理系统”于20094月中旬正式上线运行。

河北产权交易管理系统完全基于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监测系统》业务规范标准和接口规范标准开发,即完全满足《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3号令)的规范及要求;并在业务规范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保证金管理、结算管理、项目归档等业务流程功能和单据打印、统计查询、会员管理等辅助业务功能。根据省内统一制定的国有产权项目操作规范及标准流程,将省内各地办事机构统一纳入到本系统中,实现省内所有项目的集中管理。同时通过本系统内置的监测功能,省国资委能够对本省范围内所有国有产股权项目进行全局性的实时监测与统计分析。

为切实完善全省产权市场诚信与公开体系建设,真正实现全省产权市场的“应进必进,能进皆进,规范进入、操作透明”,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以产权交易系统接入国务院国资委产权交易监测系统为契机,从推动全省信息化系统建设入手,以产权交易异地操作和统一监管为手段,立足创新,积极谋划,在省政府国资委产权处的指导下,走下去深入各地办事处听取意见,走出去到北京、天津等地考察学习,多方调研,吸取经验。同时积极与北京中百信软件开发公司进行接洽,探讨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实现动态监管和移动操作的可能性,对产权交易的异地操作和统一监管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思考。最终决定大胆创新,利用现有产权交易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形成全省产权交易异地操作统一监管的信息化管理格局。一是能够在不影响国务院国资委监测系统运行的前提下,将各地办事处的产权交易项目纳入监测系统,进行统一的动态监管;二是大大提高各地产权交易项目的进场率、挂牌率,有效杜绝场外交易;三是为各地办事处提供高效、安全的业务工具,保障企业国有产权交易项目的规范运行;四是提高交易项目的规范操作水平,以信息化推动规范化,克服人为因素的干扰;五是提高产权交易异地并购效率,实现区域市场的统一协调发展。

该系统是面向河北省国有产权交易统一市场的一个统一交易系统,内置独立的省国资委实时监测模块,能够实现全省国有产权交易“统一操作规则、统一信息发布、异地同步操作、统一出具交易文件、统一监管制度、省国资委对全省项目实时监测,可灵活统计分析”的目标,能够满足省国资委、省中心和各地办事处不同功能需求,利用VPN网络把上述机构联成一个统一的网络,然后在上述各机构安装、部署软件系统。主要功能一是实现省国资委监测功能:交易系统内置省国资委专用监测模块,省国资委在交易系统拥有独立的监测账户,省国资委领导通过DDN专线进入监测模块,随时访问交易系统,省国资委领导可以在第一时间查看所有项目的全过程数据(随时采集数据,查看项目的当前状态,实现实时监测),可以对项目进行全面统计,监测模块拥有强大的预警、告警等功能,实现数据整合(省国资委能够查看省内各地交易项目的最新动态)、集中检查(省国资委能够对所有可能存在问题的项目提示告警)、全局统计(省国资委能够按各种条件进行分类及全局统计)等。二是省中心的使用:统一管理功能,包括统一操作规则管理、统一制度监管、统一交易数据管理、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出具交易文件、统一数据统计报送、统一对接监测系统、统一指导地方办事处业务、统一办事处系统权限管理;业务办理功能,包括转让管理、受让管理、交易管理、成交管理、项目审批、结算管理、收费管理、单据打印、项目查询、统计管理、归档管理、会员管理、监测管理、系统管理;三是各地办事处功能,按交易流程各环节与省中心的分工,承担规定环节的工作。承办项目范围主要是:所在地范围内市、区(县)产权标的企业净资产1000万元以下的产权交易项目;标的企业总资产3000万元以下的产权交易项目;省交易中心授权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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